黄冈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期)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黄冈正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州区)违规使用公共收益
案件情况:黄州区住建局检查发现,宇济一号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黄冈正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将本应由物业服务成本承担的日常支出列入小区公共收益支出范围。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黄州区住建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信用扣分3分。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退还侵占的公共收益18730元,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整改情况。
案例2:四川万景汇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黄州区)违规加价收费
案件情况:黄州区住建局检查发现,万景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四川万景汇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在代收商铺转供电费用时,违反规定向业主加价收取电费161740元。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黄州区住建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全额退还违规加收费用。
案例3:东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穴市)未及时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
案件情况:武穴市住建局检查发现,东辰壹号小区存在擅自占用公共绿地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武穴东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劝阻、制止义务,且未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武穴市住建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并给予该企业信用扣分5分。目前,被侵占的公共绿地已恢复原状。
案例4:国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梅县)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案件情况:黄梅县住建局检查发现,国威大厦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黄梅国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标准低于合同约定,服务质量差、投诉量大、业主满意度极低。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黄梅县住建局指导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作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并给予该企业信用扣分5分。
案例5:四川万景汇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麻城分公司(麻城市)以限量和变相中断供电方式催缴物业费
案件情况:麻城市住建局检查发现,文化小镇E区物业服务企业四川万景汇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麻城分公司,以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为由,擅自关闭其手机端电费充值功能,导致业主供电中断,无法正常营业。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麻城市住建局依法将案件移送麻城市城管执法局。麻城市城管执法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麻城市住建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给予信用扣分10分。
案例6:威尼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浠水县)违规收费
案件情况:浠水县住建局检查发现,浠水威尼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规向业主收取水表阀门费共计400元。
处理情况:该行为违反了《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浠水县住建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责令企业退还违规收取的400元费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给予信用扣分10分。
案例7:大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英山县)违规挪用公共收益
案件情况:英山县住建局在公共收益财务审计中发现,山城都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英山县大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活动并获利88505.99元。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英山县住建局责令该企业将违法所得88505.99元全额退还至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并给予信用扣分15分。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涉事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8:黄冈市四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罗田县)履行义务不到位
案件情况:罗田县住建局检查发现,卓尔胜利小镇小区存在多起业主擅自占用公共绿化带围院搭建行为。物业服务企业黄冈市四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劝阻、制止义务,且未向执法部门报告,导致违建问题突出。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罗田县住建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罗田县胜利镇综合执法中心处理,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配合整改,并给予信用扣分5分。
案例9:湖北洁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团风县)未退还装修押金
案件情况:团风县住建局检查发现,书苑名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湖北洁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向业主退还装修押金,涉及金额5.9万元。
处理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团风县住建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退还全部押金5.9万元,并给予信用扣分10分。
案例10:红安县中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红安县)违规出租物业服务用房
案件情况:红安县住建局检查发现,坚实新天地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中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对外出租并获利。
处理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红安县住建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红安县杏花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立案查处。执法中心对企业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将出租所得租金移交小区业主委员会。
文章来源:转载于黄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公众号